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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上班期间失踪怎么办 | ||||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dghr.net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9-14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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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上班期间失踪怎么办?
一、该员工家属要求单位支付其停发工资期间的生活补贴,按照买断工龄的办法支付其各项费用然后解除劳动合同,有法律依据吗? 二、单位不能向法院申请其宣告死亡吗? 三、员工失踪,单位应如何处理才不会引起劳动争议? 四、失踪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该如何处理?
處理對策 : 一、单位应否向失踪职工的家属支付生活补贴和经济补偿金,首先要对该职工失踪的性质作出界定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39条之规定,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,从事故发生当月起三个月内照发工资,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,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。从您的来信看,该职工的失踪与工作并没关系,不能按照工伤相关待遇来处理。也就是说,在其失踪期间,由于其并未向单位提供劳动义务,单位有权不向其支付工资,包括生活补贴。另外,对于失踪的职工,单位也没有义务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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